(本网讯 叶毅 王萌)5月6日晚,岳西县天堂镇驾驶员王某因醉酒驾车,被岳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经鉴定,王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74.1毫克,他因此成为岳西县 “醉驾入刑”第一人。
当日晚20时34分,岳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按照支队部署开展整治酒后驾驶和涉牌涉证集中统一行动。交警大队机动中队在天堂服务站执行夜查任务时,王某驾驶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自莲云往城关方向行驶,当他看到交警在前方路检时,慌忙掉头,被交警拦下。民警立即示意王某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他轻轻一吹,呼气式酒精检测仪上显示的数字就达到了醉酒驾车的标准。
随即,司机王某按规定被执勤交警带到县中医院,接受专业医疗机构抽血,并立即将血样送往安庆市信立司法鉴定所鉴定,23时40分,经鉴定,王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74.1毫克,超过醉酒驾车标准一倍多,当晚王某被刑事拘留,成为岳西“醉驾入刑”第一人。目前警方正按法定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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